凡<副>
(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本义:铸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义:凡是,表示概括)
凡是,一切
凡,皆也。--《广雅》
凡,数之总名也。--《三苍》
深察名号,凡者,独举其大事也。号凡而略,名目而详。--《春秋繁露》
凡有辜罪。--《书·微子》。郑注:“犹皆也。”
凡内女之有爵者。--《周礼·春官序》
凡所应有。--《虞初新志·秋声诗自序》
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。--明·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凡永嘉山水,游历殆遍。--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》
又如:凡有(一切;所有);凡此(所有这些)
总共
计凡付终。--《管子·版法》
凡如是十许字。--宋·洪迈《容斋续笔》
轩凡四遭火。--明·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凡六百一十六言。--唐·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又如:全书凡六卷,五十章;孙中山先生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;凡几(共计多少)
凡〈形〉
平常;普通
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,吃穿用度,已是不凡了。--《红楼梦》
尽众人凡士。--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
又如:平凡(平常;不稀奇);凡材(普通材料);凡常(普通,一般);凡费(平常的费用);凡等(普通人);凡浅(平凡浅陋)
平庸
巨是凡人。--《资治通鉴》
又如:凡固(平庸鄙陋);凡品(平庸的人);凡曹(平庸之辈);凡恶(平庸低劣);凡短(才能平庸,见识短浅)
凡〈名〉
纲要,概括之辞
请略举凡,而客自鉴其切焉。--扬雄《长杨赋》
又如:凡目(大纲与细目);凡最(总目;名目);凡要(簿书的纲要);凡号(总括的名称)
人世间,尘世
仙凡路阻两难留。--司空图《携仙箓》
又如:尼姑思凡;神仙下凡;凡界(人世间);凡底(人间)
古国名。姬姓。始封之君为周公之子。在今河南省辉县西南
凡人,普通人。如:凡情(凡人的情感欲望);凡身(凡人之身);凡胎浊骨(凡人的重浊躯体);凡胎(凡人)
的<助>
用在定语后,表示词与词或短语之间的修饰关系-,-…。如:红色的气球;小小的进步
用在定语后,表示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领属关系,'。如:中国的水稻;农民生活的提高
<代>.附着在词或短语之后,构成“的”字结构,代替所指的人或物。如:卖菜的;吃的
助词。“的”字前后用相同的动词、形容词等,连用这样的结构,表示有这样的,有那样的。如:推的推,拉的拉
用在谓语动词后面,强调这动作的施事者或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等。如:谁买的书?;他是昨天进的城;我是在预售处订的票
用在两个同类的词或词组之后,表示“等等、之类”的意思。如:破铜烂铁的,他捡来一大筐
用在陈述句的末尾,表示肯定的语气。如:这件事儿我是知道的
用在两个数量词中间
口∶表示相乘。如:这间房子是五米的三米,合十五平方米
方∶表示相加。如:两个的三个,一共五个
同“得”,后面带补语
那知进了园门,园子里已结坐的满满的了。--《老残游记》
同“地”。用在状语后,表示状语和中心词之间的修饰关系
的<副>
确实;实在;
不因霜叶辞林去,的当山翁未觉秋。--秦观《淮海集》
又如:的对;的据(真凭实据);的觉(果然;的确);的是(的确是)
必定;一定。如:的决(处决;处斩);的的(特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