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〈副〉
(会意。从八,向声。本义:尚且)
同本义;;
尚,曾也。--《说文》
尚无为。--《诗·王风·免爰》
又
尚无造。
尚求其雌。--《诗·小雅·小弁》
亦尚一人之庆。--《书·秦誓》
元济尚寝,笑曰:“俘囚为盗耳,晓当尽戮之。”--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
臣以布衣之交尚不相欺,况大国乎?--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又如:尚有不少;尚来得及;尚未娶亲;尚待研究;尚兀自(还;尚且);尚尔(尚且这样);尚自(尚且);尚然(尚且);尚犹(犹,还)
还;仍然;
赵王使使(派使者)视廉颇尚可用否。--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如仆尚何言哉?--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
希望表示命令或希望
鸣呼哀哉!伏惟尚飨。--柳宗元《为韦京兆祭太常崔少卿文》
差不多
灵王卜曰:“余尚得天下。”--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
往上;向上。通“上”;。如:尚论(往上追论古人的行事。尚,通上);尚同(墨子的重要思想之一。即在政体中,下位者,必须对上服从,必须向上认同)
尚〈动〉
尚假借为“上”,尊崇;
尚,上也。--《广雅》
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。--《书·孔安国序》
尚有晋国。--《国语·晋语》
学者多称五帝,尚矣!--《史记·五帝纪》
尚论古之人。--《孟子·万章下》
尚三王只。--《楚辞·大招》
尚左。--《仪礼·觐礼》
宣德间,宫中尚促织之戏。--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
且五方土音,乡俗好尚,习见习闻。--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
又如:崇尚(尊重;推崇);尚茅茨(崇尚茅屋);尚齿(尊崇年老的人);尚年(尊崇年长者);尚左(以左为尊);尚右(以右为尊);尚白(崇尚白色)
重视
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,讲习兵法。--宋·苏轼《教战守》
又如:尚文(重视文治);尚气(重气节,重义气;负气)
仰慕.
尚前良之遗风兮,恫后辰而无及。--汉·张衡《思玄曲》
佑,佑助
象曰:包荒得尚于中行,以光大也。--《易·泰》
给帝王管理事物()
今日堂有炼珍,朝分尚食。--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又如:尚食(掌帝王膳食);尚宝(明代官名。掌理宝玺、金银、符牌等事);尚衣(古官名。掌管帝王衣服);尚席(官名。掌理宫中筵席);尚宫(宫中女官名。为宫官的首长,掌管导引皇后及闺阁廪赐)
夸耀
君子不自大其事,不自尚其功。--《礼记·表记》
超过;高出
得闻先生之余论,则大庭氏何以尚兹?--张衡《东京赋》
奉;承
愿赐问而自进兮,得尚君之玉音。--《文选·司马相如·长门赋》
仰攀婚姻
卓王孙喟然而叹,自以得使女尚司马长卿晚。--《史记》
加上,往…上补充东西
尚之以琼华乎而。--《诗·齐风·著》
又如:尚絅(穿锦衣时加上罩袍,以使华美不显耀于外)
荐举;选拔
尚者,《五制》:“上贤以崇德”,“上贤谓举贤也”。上与尚通。--《广雅》王念孙疏证
喜欢;爱好。如:尚诙谑(喜欢戏谑)
娶帝王之女为妻
诸男皆尚秦公主。--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
又如:尚主(娶公主为妻)
尚<名>
志向;愿望
平生有微尚,欢笑自此毕。--李白《登峨眉山》
姓
尚<形>
久远;古远;
乐所由来者尚矣。--《吕氏春秋·古乐》
又如:尚远(久远)
自负;骄傲
虽才高于世,而无骄尚之情。--《后汉书·张衡传》
上,高尚
南阳刘子骥,高尚士也。--陶渊明《桃花源记》
殿<名>
(形声。本义:击声)
古代泛指高大的房屋,后专指供奉神佛或帝王受朝理事的大厅;;
殿,堂之高大者也。--《说文古本考》
苍鹰搏击于殿上。--《战国策·魏策》
王子皇孙,辞楼下殿。--杜牧《阿房宫赋》
中绘殿阁,类兰若(佛寺)。--《聊斋志异》
有举孝子者先上殿。--《汉书·黄霸传》
浮屠北有佛殿一所。--《洛阳伽蓝记·永宁寺》
又如:宫殿(泛指帝王居住的高大华丽的房屋);殿陛(帝王宫殿的台阶。借指朝廷);殿直(在宫殿中值勤的人);殿使(皇帝派遣的使臣);殿脚人(即“殿脚女”。相传隋炀帝巡游江都时,乘龙舟,选美女一千人牵彩缆挽龙舟,号为“殿脚女”);殿兵(后军)
帝王宸居。如:殿省(宫廷与台省。亦指朝廷上下。殿指皇帝的居所);殿院(宫内的殿和院);殿舍(皇宫;佛殿)
殿试x。如:殿元(状元的别称);殿榜;殿罚(亦称殿举。因科举考试成绩很差而被取消应试资格)
亦用作帝、后的代称,。如:三殿:指太上皇、皇太后、皇帝
殿<形>
最后,最下
殿,后也。--《广雅》
奔而殿。--《论语·雍也》。集解引马注:“殿在军后。前曰启,后曰殿。”
大殿。--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三年》。注:“殿,后军也。”
又如:殿最(古代考核政绩或军功的差等,下等称为“殿”,上等称为“最”)
殿<动>
镇抚,镇守
殿天子之邦。--《诗·小雅·采菽》
又如:殿邦(安邦定国)
定,评定
莅之者进不能课其能,退不能殿其不能,才不才一也。--唐·白居易《江州司马厅记》
殿后,压阵
孟之反不伐,奔而殿。--《论语·雍也》
命李进诚将三千人殿其后。--《资治通鉴·唐宪宗元和十二年》
停,停止
依十二章不枉法例决五十七下,罪经释免,须殿三年,殿期已满。--《元典章新集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