付〈动〉
(会意。从人,从寸。从“寸”,表示与手的动作有关。意思是:以手持物交付给别人。本义:给予)
同本义;
付,与也。--《说文》
付,予也。--《广雅》
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--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操当以肃还付乡党,品其名位,犹不失下曹从事。--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
又如:付法(传授佛法);付任(把事情交给别人去做);付治(交有司治罪);付推(交付有审问);付度(移交,交代);付命(授以天命)
支付x;
当下付了茶钱。--《儒林外史》
又如:付借款的利息
托付。委托他人照料或管理。如:付仗(付托依靠);付属(托付);付嘱(吩咐;叮嘱);付授(嘱托授予)
通“敷”。涂;搽
永不得着绮穿罗,再不能施朱付粉。--《金瓶梅词话》
通“符”(鉦??)。符合;
计凡付终,务本饬末,则富。--《管子·幼官》
通“附”。归附,附着;
皇天既付中国民。--《书·梓材》
致德,其民和平以静;致道,其民付而不争。--《管子·正》
又如:付山(归山)
付〈名〉
姓
仲<形>
(会意兼形声。从人,从中。中亦声。甲骨文、金文作“中”。本义:排行第二)
同本义
仲,中也。--《说文》
仲,中也,言位在中也。--《释名》
伯其甫、仲、叔、季惟其所当。--《仪礼·士冠礼》
五十以伯仲,周道也。--《礼记·檀弓》。按,古者幼名冠字,冠字谓之且字,且,荐也。表之以字,所以为伯、仲、叔、季之藉也。殷礼二十为字之时,即兼伯仲叔季呼之,周礼始字不呼伯仲,至五十乃加而呼之。女子则笄而字即称伯姬、仲姬。
伯仲之间见伊吕,指挥若定失萧曹。--杜甫《咏怀古迹》
孰与仲多。--清·黄宗羲《原君》
又如:仲子(对兄弟中排行第二者的尊称;次子);仲兄(次兄;二哥);仲年(次年,第二年);仲弟(二弟);仲叔(兄弟中排行第二者)
假借为中。时序、位次居中的,特指每季的第二个月;
以殷仲春。--《书·尧典》
律中仲吕。--《礼记·月令》
凡四时成岁,有春夏秋冬,名有孟仲季,以名十有二月。--《逸周书·周月》
又如:仲月(每季的第二个月);仲商(即仲秋);仲阳(即仲春);仲吕(中吕。古乐十二律的第六律,又称“小吕”)
仲<名>
姓